属于第三类的例子是文帝的赵谈、北宫伯子、元帝的弘恭、石显。赵谈,太史公因避父讳,改称赵同,“以星气幸,常为文帝参乘”,太史公在别处也有过“同于参乘,袁丝变色”的话,北宫伯子则“以爱人长者”见幸。《汉书》说他们在爱幸的程度上,都“不比邓通”。弘恭、石显只是以巧佞蛊惑元帝,先后擅权,同性恋的痕迹,几乎完全没有。不过受过腐刑的所谓阉寺小人,身心两方面的品性往往与一般的男子不同,其所以能蛊惑人主,而人主终于受其蛊惑,其间多少总有一些性的诱力,是可以断言的。说见下文。
第四类只有一个例子,是武帝的李延年。《史记》说他“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这是说都属于倡籍,都是乐人,是否男女都兼操淫业,则不得而知。以其女弟李夫人之事推之,延年大概原是一个美男子,“坐法腐”以后,便更有女性化的倾向,所以能够在短期内贵幸起来,与韩嫣相伯仲。两书也都说他与武帝同“卧起”。《史记》说他“久之浸与中人乱”,《汉书》则说与中人乱的是他的兄弟李季,似乎比较近理;裴骃《史记集解》引徐广的话,也如此说,大概徐广就以《汉书》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