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建两座收费站在上面对过往的客商收取一定的过路费用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吗“毕竟修建这条水泥路花了多少钱你心中肯定也有个大概数字,花了那么多钱,如果不能靠着这条水泥路收点儿费用回来,那么你想想以后要在整个风凌境内都修建上这样的水泥路得花多少钱?朝廷能拿的出那么多钱嘛?”
叶枫的话听的李民实是一愣一愣的,并且竟然越听越有道理!
毕竟当初修建这条水泥路的时候就和叶枫说好了的,蓝田县到安的这条水泥路只是朝廷修建出来的一条试验路,看看水泥路的效果到底怎么样,但是路修好了以后是归叶枫所有的。
现在叶枫在自己的路上修建收费站,向过往的行人客商收取一定的过路费用是叶枫自己的事情,自己好像管不了啊!
可是刚刚叶枫那么义正言辞的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说什么修建水泥路花了多少多少钱,不得通过收费措施收些钱回来啊?
可特么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水泥路的所有权在叶枫的手上,即便是这条水泥路收了再多的钱,那也是叶枫的啊,和朝廷有半毛钱的关系?